根据安徽省教育厅、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共青团安徽省委关于<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>的通知》(皖教学〔2021〕1号)和《关于评选上报2021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的通知》(皖教秘学〔2021〕7号)文件要求,结合我校评选名额,经各班级推荐,学院评审领导组研究决定,拟推荐徐佳等15名同学为省级优秀毕业生,现予以公示(公示名单见附件)。
公示期:2021年4月6日-2021年4月8日
受理电话:0551-82394929
汽车工程学院
2021年4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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